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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别铅 告别氟里昂

2000-01-14 来源:光明日报 张家平 我有话说

在今后的两年里,与汽车相关的企业和拥有车的人,要记住两件事:向铅告别;向CFC-12(制冷剂,氟里昂物质中的一种)告别。

到1999年底,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为1300多万辆。由于大部分车辆仍在使用含铅汽油,造成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。为防治机动车辆排气污染,国务院办公厅发文,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,全国所有汽油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车用含铅汽油,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停止销售和使用车用含铅汽油。

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8年开始组织制定“车用无铅汽油”国家标准。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标准中的质量指标和一些有害物质控制指标,达到或接近了发达国家标准。指标要求,每升汽油的含铅量不大于0.005克。标准还对车用无铅汽油的含硫量、含烯烃量提出要求,前者不大于0.08%,后者不大于35%,这两项标准北京、上海、广州市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,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执行;从2000年7月1日起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销售的车用无铅汽油,必须加入有效的汽油清净剂。

1999年上半年我国生产的汽车安装以HFC-134a为制冷剂的汽车空调的比率达68.7%。桑塔纳、富康等4个车型已经全面淘汰了以CFC-12为制冷剂的汽车空调器,但仍有一定比例的车用空调使用CFC-12。

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机械工业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各汽车制造厂、汽车空调器生产厂抓紧对CFC-12空调器的改造,尽快将转为使用其替代品HFC-134a的汽车空调器;从2002年1月1日起,所有新生产的汽车必须停止装配以CFC-12为制冷剂的汽车空调器;2002年1月1日以后,只有符合相关标准的HFC-134a空调器才能发给认证证书和标志,准予用新车配套。2002年1月1日以后按新的汽车强制性检测标准进行检查,以CFC-12为制冷剂的空调车将不予上汽车产品目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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